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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2021年10月鹰潭市“减量控大”工作“五大曝光”情况新闻通报

鹰潭交警 2023-06-08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鹰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1年9月24日至10月25日的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简称“五大曝光”)。
五大曝光01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02事故多发隐患路段曝光

03突出违法车辆

04终生禁驾名单

9月23至10月25日,该时间段没有终生禁驾人员。

05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一、事故概况

2021年9月26日09时58分许,朱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鹰潭市高新区老206国道双凤街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岗上周家村道交叉路口时,与周某驾驶的沿岗上周家村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以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周某后经鹰潭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成因

朱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未停车瞭望、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三、交警温馨提醒

十次事故九次快,遵章守法不超速

案例二:

一、事故概况

9月26日21时25分许,胡**驾驶皖P5***8小车沿贵溪市阳际峰路行驶至贵溪市贵溪大道信江国际路口处被曾**驾驶的赣L1***2的小车追尾,造成两车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曾**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并于21时35分许,在贵溪建设路财政局门口路段碰到护栏,造成护栏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曾**驾驶车辆离开现场。当晚民警找到曾**后,将其带至贵溪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10月1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乙醇含量为18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二、事故成因

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胡**驾驶小车无违法行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三、交警温馨提醒1.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发生事故勿逃逸,妥善处理危害小

案例三:

一、事故概况   

    2021年10月7日6时45分左右,文**驾驶一辆无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206国道由北往南行驶,当行驶至206国道1651公里加800米(瑶池村祝家)路段处,与前方一名行人祝**及一辆同向行驶的由杨**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祝**、杨**两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文**受伤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1.在文**驾车与祝某某碰撞的事故中,当事人文**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分心妨碍安全驾驶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祝**未在人行横道内行走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2.在文**驾车与杨**驾车碰撞的事故中,当事人文**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碰撞前方车辆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杨**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三、交警温馨提醒1.办齐牌证再上路,购买保险更安心2.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遵守规则少危险3.电动摩托车靠最右侧车道行驶,安全更安心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鹰潭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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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科、车管所、直属、贵溪、余江、龙虎山大队

编辑:邱莉红   审稿:罗依诺   核发: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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